杭州地铁5号线蒋村、聚才路站2个自助设备点位公开招商
杭州地铁五号线2个自助设备点位对外招商公告
杭州杭港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对杭州地铁5号线蒋村站、聚才路站2个自助设备点位公开招商,采用价高者得方式,租期2年、租金每年递增5%、按季度先付后用。点位要求设备尺寸不超过长1.5米×宽0.8米×高2米、额定输入功率不高于1000瓦,且不得使用2.4-2.5GHz频段WIFI。报名截止2026年7月7日17点前。
杭州地铁五号线2个自助设备点位对外招商公告
杭州杭港地铁五号线有限公司现就杭州地铁5号线蒋村、聚才路站2个点位进行公开招商,现诚邀公众参与本项目。
1、项目名称
杭州地铁5 号线2个自助设备点位 招商项目
2、项目概况
资源点位位置 | 蒋村站 L5-VEM-JC-2;聚才路站L5-VEM-JCR-1 |
点位数量 | 2 |
基础硬件 | R有电源插座 S上水 S下水 S排烟 S 空调 |
点位用途 | 自助设备 |
公告时间 | 5个工作日 |
租金保留价 | R有 □无 |
租期及免租 | 租期 2年 |
租金支付期限 | 先 付 后 用 ,按 季度 支付。 |
租金递增 | 每年 5% |
履约保证金 | 按成交价首年 4 个月的含税租金总额 |
中选方式 | 价高者得 |
招商须知 | 1) 意向承租方根据的单个资源点位首年平均月租金单价(元/月/台)进行报价。 2) 资源点位内放置的自助设备不得使用2.4-2.5GHz频段的WIFI网络。 3) 资源点位内放置的自助设备尺寸不得大于长1.5米*宽0.8米*高2米,设备额定输入功率不得高于1000瓦。 4) 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 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轨道交通管理等部门发出的收回租赁场地、改变场地用途、禁止进入、场地征用等口头或书面通知,而造成租赁场地网点撤销、搬迁、基建维修或经营方式调整等任何一种情况的发生,出租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政府相关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轨道交通管理等部门对项目发出整改、处罚要求时,乙方应立刻配合整改并缴纳相应罚金。 6) 自助设备的维修、保养、清洁及公共关系维护等工作由乙方负责,无论自助设备因上述何种原因无法经营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因地铁点位经营的特殊性,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及相关部门的进撤场/装修施工方案报审要求,并充分考虑办理该流程所需时间。 8) 除去竞价招商以及招商文件中另有约定外,当中选人在中选后拒绝或因其他原因放弃签订商务合同时,可选取排名第二的候选合作商作为中选人并签订商务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招商活动。若排名第二的候选合作商放弃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合作,可选取排名第三的候选合作商作为中选人或重新招商。同时拒绝签订商务合同的合作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商活动。 9) 该项目已设置保留价,意向承租方报价低于保留价,则视为无效报价,保留价仅在招商谈判会现场对杭港公司参会人员公开。 10)意向承租方不得串通或以其他违规手段获得承租资格,若被杭港公司发现,杭港公司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保留向中选承租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
3、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方有权对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鉴定或检测。若鉴定或检测后发现文件存在虚假响应的,或未按照约定响应实施的,则报名无效。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设立并依法注册登记、有效存续的企业或法人。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方式
意向承租方需邮件或快递发送或现场递交以下资料
企业:
1)报价函(函件需密封,未密封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廉洁承诺书 5)安全质量检测合格认证或证明(若有)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报价人非企业法人)7)其他文件(项目介绍、经营产品明细、过往经验证明、加盟许可文件等)
自然人:
1)报价函(函件需密封,未密封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2)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廉洁承诺书4)安全质量检测合格认证或证明(若有)5)承租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报价人非承租人)6)授权委托书原件7)其他文件(项目介绍、经营产品明细、过往经验证明、加盟许可文件等)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7月7日 17点前
若有合作意向,请联络下述招商联络人领取完整招商文件。
招商联络人:周女士 电话:0571- 26316438 邮箱: chris.li@mtrhz.com.cn
监督联络人:张女士 电话:0571-26317027 邮箱:erin.zhang@mtrhz.com.cn
来源:杭港地铁 · 商铺自助设备与广告招商 · mtrhz.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