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地铁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
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公告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1、2号线新街口站负一层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建筑面积894.79平方米,另有约6636平方米授权管理区域,挂牌起止日期为2026年11月5日至11月18日。租金挂牌价为每年1965万元,租期120个月且无免租期,采用年度保底租金与年度分成租金两者取高的机制,交易保证金700万元。
南京地铁将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整体打包出租,设置保底租金与分成取高的机制,为车站商业空间运营提供参考。
编号:2026320100FA00179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其出租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述
1.1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2 标的名称: 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
1.3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1)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总办会会议纪要》(2026年第129号)
(2)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委员会决议》(2026年第36号)
1.4 挂牌起止日期:
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8日
1.5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1.6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2.1 坐落位置: 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负一层地下商业区
2.2 有无房产证: 无
2.3 建筑面积(㎡): 894.79(详见附件,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2.4 建筑年代: 2005年
2.5 出租用途: 商业
2.6 附属设施: 详见附件
2.7 其他说明:
(1)本次出租标的面积894.79平方米,另有授权管理区域约6636平方米,授权管理区域管理及经营要求等详见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2)装修程度:现状交付。
(3)目前租赁状态:出租标的含有空置商铺及在营商铺,其中在营商户原租赁合同未到期的,处理详见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4)本次招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分。
3. 租金价格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价格(万元/年): 1,965.0000
3.2 租期(月): 120个月 (无免租期)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详见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3.4 租赁押金(万元): 800(详见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10年(含10年,截至公告发布当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商业管理相关内容(以上均以营业执照中记载为准)。
(2)意向承租方实缴资本须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外币汇率以报名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3)意向承租方须有不少于2个的自持商业体项目,每个项目经营期均不低于5年,且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登记时须向出租方提交权属证明、近5年的纳税证明、近5年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
(4)意向承租方登记时须提交盖章确认的《承诺函》(详见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5)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栏目中无不良记录,意向承租方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意向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不得整体转租,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7)不接受联合体登记。
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年度保底租金和年度分成租金“两者取高”机制。年度保底租金递增方式:第1至第3个合同年不变;第4至第6个合同年度,保底年租金在前3个合同年度标准基础上上调5%,并在该期间保持不变;第7至第9个合同年度,保底年租金在第4至第6个合同年度标准基础上再上调8%,并在该期间保持不变;第10个合同年度,保底年租金在第7至第9个合同年度标准基础上再上调11%。(详见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2)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3)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户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4)如遇国家政策、规划调整需进行拆除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5)租赁范围、管理范围、起租日、商铺交付要求、租金支付及年度结算、年度分成租金、年度保底租金和年度分成租金“两者取高”机制、物业管理、合同欠款处理、经营及管理要求、对承租方的其他要求及其他未尽事项详见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6. 交易保证金
6.1 保证金数额:意向承租方需缴纳交易保证金700万元。
6.2 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
(1)经出租方审查,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需从意向方登记时所填写的本单位账户中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次性汇出,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2)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逾期无法办理;
(3)办理到账确认的方式为: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业务用户平台获取缴纳码,凭缴纳码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到账确认;
(4)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6.3 保证金处置:
(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在《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转抵租赁押金,不足部分须另行补足;意向承租方如未被确定为承租方,自承租方确定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租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交易中心可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出租方,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出租方同时承诺,如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租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①协议出租的,被确认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的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②以网络竞价方式被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拒绝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③未在规定时间内向出租方、交易中心付清租金、租赁押金、交易服务费的;
④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履约的;
⑤提供虚假资料或作出虚假承诺的;
⑥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⑦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及需提供的资料
7.1向交易中心提交的资料:
(1)经签字盖章的意向方登记表。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在线调用无须提供)。
(3)承诺函(详见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
意向承租方须在登记期限内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用户平台,并通过产权交易业务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手续,登记材料均需原件扫描上传。
7.2向出租方提交的资料: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不少于2个的自持商业体项目,每个项目经营期均不低于5年,且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相关证明材料。
网络登记审核通过后,须在登记期内将上述登记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出租方审核(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516办公室,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25-88055527),上述材料提供原件加以审核,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8. 其他说明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2)意向承租方承诺:提出承租申请前已全面了解出租标的相关信息,自主作出承租决定;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知晓招租公告载明的所有内容和交易条件,已充分了解出租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登记情况、坐落、面积、用途、权利类型、消防及装修情况等。
(3)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本中心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出租标的有本中心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本中心对出租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4)关于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具体权利义务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5)本项目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视为进场交易成交,交易双方须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的计费金额为成交总租金)。
(6)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联系。
9. 联系方式
出租方: 南京地铁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锦绣街1号南京地铁南京南控制中心
联 系 人: 卜女士,赵女士
电 话: 025-88055522,025-88055527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B区2210室、2222室
邮 编: 210019
联 系 人: 崔女士
电 话: 025-68505710
10.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电话
单位: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25-51891726
附件
附件:《南京地铁1、2号线新街口站地下商业区A、B、D区整体出租招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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