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永盈供应链有限公司2026-2029年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服务采购公告
宁波市轨道永盈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服务(2026年-2029年)采购公告
宁波市轨道永盈供应链有限公司就2026年至2029年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服务进行采购,计划入库资产评估服务单位5家,采购控制价折扣率为91.8%。有效供应商5家以上取前5名入库,5家或4家取前3名,不足4家重新采购。响应文件须于2026年11月10日14时15分前线下递交至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室。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内容:宁波市轨道永盈供应链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资产评估服务(2026年-2029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本项目计划入库资产评估服务单位5家。入库规则:(一)有效供应商为5家以上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5名入库;(二)有效供应商为5家或4家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前3名入库;(三)有效供应商不足4家的,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1.2 交易地点:详见本章第5条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采购控制价:
本次采购控制价折扣率(报价)为 91.8% ,超出采购控制价费率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1.4其他要求:
采购周期、质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采购人需求书》。
其他:/。
1.5标段数量:1个。
1.6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响应,但最多允许成交/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
2.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资质。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4 其他要求:(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7月1日以来,供应商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下列类型的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下列①②均须满足,可在一个或者多个合同中分别体现:
①为中央企业或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提供过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业绩;
②为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作为投资标的提供过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业绩。【若业绩为基金管理人作为投资标的,供应商须提供该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或官网公示截图),用于证明该业绩属于本项要求的情形。供应商自身无需持有该登记或牌照,该材料不作为对供应商主体资格的要求】
(2)须拟派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资产评估服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执业10年及以上,并提供其在供应商单位开标当月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若无法提供开标当月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合理说明无法提供的具体原因),并补充提供开标当月前二个月起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须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7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过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下列类型的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承包合同;下列①②均须满足,可在一个或者多个合同中分别体现):
①为中央企业或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提供过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业绩;
②为基金管理人或私募基金作为投资标的提供过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业绩。【若业绩为基金管理人作为投资标的,供应商须提供该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或官网公示截图),用于证明该业绩属于本项要求的情形。供应商自身无需持有该登记或牌照,该材料不作为对供应商主体资格的要求】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10月30日9时至2026年11月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3.2 采购文件费用 0 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凡有意参加采购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 100 元平台使用费(此费用由产权交易中心收取)。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3.3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4. 响应(投标)保证金
4.1 响应(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整
4.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4.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供应商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响应(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响应(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采购采用线下形式(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14时15分,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响应文件地点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5室(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5.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或者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轨道交通官网上发布。
7.平台服务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服务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宁波市轨道永盈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青莲路528号(原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574-83888934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座12楼1203室
联 系 人:何丹、李志向、陈迎春
电 话:0574-87689053,13095935591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永盈供应链有限公司综合部
电 话:0574-8388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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