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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招标平台 · 招标公告·· 7 天前AI 评分20

广州地铁招标: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管线迁改施工总承包

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项目管线迁改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AI 导读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项目管线迁改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位于广州天河区,全线长约7.1公里,采用地下盾构隧道形式,设工作井10座。招标范围涵盖电力、给排水、通信、燃气等管线迁改及全过程工程管理,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2026年12月开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正文

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项目管线迁改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 标  单 位: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2026 年  10  月

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项目管线迁改

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项目管线迁改施工总承包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投资代码:2101-440100-04-01-9362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等,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代码:2101-440100-04-01-936220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招标项目名称: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项目管线迁改施工总承包

2.3项目概况:

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项目位于天河区,西起棠下变电站南侧,东至岐山路附近天河黄埔区界,全线长约7.1公里。全线采用地下盾构隧道形式,共设置工作井10座,断面内径3.5m,管容6回220kV+4回110kV线路。与既有奥林站内暗挖隧道长度约20米。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项目管线迁改施工总承包,概况如下: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主要对影响电力隧道工程施工的电力、给排水、通信、燃气、河涌补水等管线进行迁改工作,消除管线对电力隧道工程施工的影响,迁改后的管线需满足管线产权单位使用要求;办理临时用地,绿化迁移(如需),临近或交叉跨越、下穿的第三方评估及措施,占道和占用绿地,建(构)筑物和场地恢复,资产评估,借地和占地测量,建构筑物和地上附着物测绘清点等手续,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

2.4招标范围及内容: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隧道工程)二期项目管线迁改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4.1项目前期工作内容

2.4.1.1负责施工场地的清表及平整等工作。

2.4.1.2 招标人移交场地的围蔽及看管工作。

2.4.2工程工作内容

2.4.2.1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总体管理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为发包人提供前期报建、设计管理、管线综合平衡、管线迁移、征地拆迁等工作的协调和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档案信息管理、验工计价、结算、决算等服务,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管理工作。

(1)组织项目全过程工程管理目标策划,明确总体目标、分项目标及阶段目标;编制全过程工程管理的工作总控计划、分项计划及阶段计划;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负责项目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2)组建后台技术支撑团队,指导和支持管理团队开展设计技术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进度管理等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

(3)负责拟定详细的项目全过程管理实施方案,经发包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4)组织召开项目工作协调会议,负责会议材料、场地、设备等会务工作;

(5)开展设计进度与设计质量的管理工作、设计评审及优化工作;

(6)牵头办理规划、国土、征地拆迁、交通、施工、消防、道路照明、电力管廊、环保、环卫、绿化、水土保持、防洪评价、排水咨询等有关报批手续;

(7)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组织各专项验收及备案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告发包人;

(8)负责办理验工计价及配合结算终审部门(广州供电局)开展结算审查等相关工作。

2.4.2.2具体工作

(1)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及管线业主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包括且不限于项目施工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结(决)算审核、工程保修等工作,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施工工作要求:需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预算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燃气工程、给水工程(含消防及绿化喷淋)、绿化工程、管线综合设计、环保设施等各类管线迁改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经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3)负责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4)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工程,报发包人同意后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施工方面总承包管理;

(5)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规划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全力协助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如有)、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负责做好迎检工作。

(7)负责本项目临时场地、施工场地、临时道路的借地责任等,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工作;负责工程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施工工作,确保达到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标准。

(8)负责管线迁改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9)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安装(注:发包人或建设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

(10)协助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协助办理项目移交(含管线信息入库)。

(11)负责施工管理配合服务,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咨询、监理及施工图审查等的配合工作。

(12)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

(13)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

(14)承包人应编制本项目施工期间的交通疏解专项方案。

(15)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16) 对于项目周边影响范围的建筑物与周边环境进行摸查与复核。

(17)承包人需完成管线迁改引起的环评批复、水保批复等前期研究相关工作,确保项目行政审批顺利完成。

(18)负责根据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含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燃气工程(如有)、给水工程(含消防及绿化喷淋)、管线综合设计、环保设施等各类管线迁改工程,并负责竣工图的编制。

(19)负责办理电力隧道工程和管线迁改涉及临近或交叉跨越、下穿铁路、道路、隧道、管线、桥梁等线路所需的相关评估工作及手续,并按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20)代发包人办理工程前期相应的报建、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管线综合平衡、规划报建、临时用地批复等。

(2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费用(含会议组织、会务费、专家费、往返交通费用等),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报批报建工作。

(22)分包要求: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承包人应保证按规划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本工程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专项设计;限于专业资质问题不能进行的专项设计,报发包人同意后进行分包,专项分包设计费由承包人承担。

(23)派专人办理或配合办理所有报建报批工作,派专人按照发包人图档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图档资料核对、整理和建档工作。

(24)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

(2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等相关工作。

(26)完成验收工作中的设计验收报告等内容,配合竣工验收工作。

(27)设计进度和成果文件要求(详见建设标准)。

(28)重要提示和风险提示:

a、承包人的设计方案需体现限额设计的理念:限额设计标准为不超过合同暂定价;

b、发包人确认设计方案后方可启动施工图设计及后续工作;

c、施工图审查按广东省或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管理制度执行。

2.4.2.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非承包人原因发生工程费用超过原概算批复相应金额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调整(减少)工程实施内容。

2.4.4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安全文明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要求;达到“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标准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2.4.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如下:

以业主批准开工报告或发布开工令(或业主授权单位发布)起算,计划2026年 12 月开工,正式施工期为12个月。如因征地拆迁原因导致暂停施工的,经招标人批准后,可顺延工期。发包人有根据220千伏奥林线路工程建设工期而调整本项目工期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不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一级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6拟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至少有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1)。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3.8.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0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交易系统比对结果为准)。

3.11 本公告发布前,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二)。

注: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10月20日 至2026年11月10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10月20日18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 日9时30分。

5.2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0 日9时30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流程。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网站同时发布。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的发布情况为准。

7.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

7.1最高投标限价:18500000.00元。

7.2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上述投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执行。本工程最终结算以终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7.3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8. 其他事项

8.1前期服务机构:广州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初步设计编制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发放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提供。

8.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8.4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情况。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11.其他(由招标人依法添加)。

10.其他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投标单位操作手册》。

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国家招投标法及省市最新相关规定执行。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座6楼  

联系人: 余工                                

电  话: 020-8315845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金鹰大厦9楼

联   系   人:尹银俊、王宇、欧宇旻

电        话:020-83546223

传        真:/

邮        箱:zbgs6b@126.com

招标管理机构:广州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胜广场A塔

电话号码:020-83158579

                                         2026年 10 月20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委托近两年因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检测单位负责本项目的检测工作。

十三、本公司承诺,不使用超过使用年限、节能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设备。

十四、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年的通报,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2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3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4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5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6

广州华群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7

广州市财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8

广州市金洋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9

广州市沣华喷画广告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10

广州市海珠区大自然摄影冲印部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11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限制合作业务范围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12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13

程涛(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9202004914)

14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15

念冬(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沪1352019202002246)

16

广东中弘策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所有公司

17

朱光有(监理工程师注册编号:61003217)

18

中煤中原(天津)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及下属所有公司

19

高金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12003932)

20

广东省珠航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来源:广州地铁招标平台 · 招标公告 · bid.gzmtr.com